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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井法院:送达沟通促调解 友好协商化纠纷
发布时间:2024年05月08日 09:19 来源:中新网吉林 编辑:王思博

  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8日电 (谭伟旗 李大禹)近日,龙井市人民法院在上门送达过程中,通过对被告释法明理,促使双方心平气和解决纠纷,成功调解了一起案件,达到了“案结事了人和”的效果。

  据悉,此案为一起民间借贷案件,在送达开庭材料的过程中,由于被告情绪十分激动并且对借贷金额表示质疑,认为原告提出的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,强烈要求与原告当面对质。

  面对这一情况,送达干警积极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和情理的正面教育疏导,并对当事人耐心地说明了诉讼和调解的利弊,促成被告人达成了调解意向。

  最终,通过干警调解,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诉求,协商一致达成共识,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。

  送达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性事项,是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民事案件、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。该院坚持“如我在诉”理念,不断提升民事送达的质量和效率,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始终,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时化解,节约司法资源、减轻群众诉累,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