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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经开法院:亲情纠纷难化解 巧用办法解心结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29日 14:59 来源:中新网吉林 编辑:王思博

  中新网吉林新闻4月29日电 (谭伟旗 孙震)近日,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,在执行过程中,法官通过耐心调解,化解了离婚夫妇的心结。

  据悉,张某甲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,经该院调解结案,调解书载明:张某甲每月向与李某的婚生子张某乙给付抚养费,张某甲每周六下午至夜间对张某乙行使探视权。后因张某甲未按照生效裁判文书按期向张某乙给付抚养费,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 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,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张某甲的财产进行查控,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。承办人多次拨打张某甲电话,均显示已停机。后办案人改变办案思路,查询张某甲其他手机号,多次尝试拨打,最终在某天夜晚通过个人手机号联系上了张某甲。

  在办案人说明来意后,张某甲情绪激动地表示:“如果她不让我见孩子,那我宁可当老赖,她也别想要到抚养费!”办案人从张某甲的话中听到了深层含义,便引导张某甲吐露心中不满。

  法官得知双方离婚后,李某就再也没让他见过孩子,他对孩子非常想念,也懊悔没有珍惜这段婚姻,不给孩子抚养费也是为了见孩子,现在李某侵犯了他的探视权,他也要申请执行。

  为了节约司法资源,真正做到案结事了,办案人努力做通张某甲及李某工作,双方同意再来法院进行一次沟通。

  最终,通过办案人的沟通协调,张某甲当场向李某支付欠付的抚养费,李某也表示愿意在休息日与张某甲一起陪孩子游玩,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。至此,双方心结得以化解。

  强制执行需要执行“力度”,更需要执行“温度”。该院执行局始终践行能动履职,确保执行措施的适度性和合理性,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积极解决案件的内在纠纷,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