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敦化林区法院:执行和解 双方握手言和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29日 10:45 来源:中新网吉林 编辑:王思博

  中新网吉林新闻4月29日电 (谭伟旗 孟祥岩)近日,经过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,被执行人裴某与申请人于某达成协议,双方握手言和。

  据悉,于某与裴某等七人合伙承包某林业局红松果林,因裴某没有钱,便向于某借款。后于某以借款逾期后裴某拒不偿还为由起诉到法院,请求判决裴某偿还借款,给付借款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。

  经该院主持调解,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。今年1月,该院执行局在受理案件后,准备向被执行人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、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,但是裴某电话停机联系不上。

  后申请人提供了裴某行踪,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将被执行人裴某传唤到院。在执行局接待室,执行干警一边向裴某明理释法,消除其侥幸心理;一边与申请人积极沟通,寻求和解的可能性。

  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,申请执行人于某与被执行人裴某协商后达成协议分期履行,该院依法执行了被执行人裴某银行存款。其余欠款从今年2月份起每月10日前偿还直至还清时止。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,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签字后,一笑泯恩仇。

  下一步,该院全体执行干警积极顺应新形势、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,既多措施并举,又做到刚柔并济,既维护司法权威,又做到善意文明,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,也有温度,更有质量。(完)